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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公部門導入生成式 AI，先做對這三件事"
seo_title: "公部門如何導入生成式 AI？公務員 AI 應用 3 步驟"
description: "公部門導入生成式 AI，關卡常常不是技術，而是治理。從機關內訓現場整理 3 個步驟：先對齊行政院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、從會議紀錄這類任務開始、把會用 AI 的同仁經驗變成單位資產。"
author: "莊哲昀（AJ）"
tag: "AI 治理與公部門"
date: 2026-05-15
updated: 2026-05-25
canonical: https://www.ahadigit.work/blog/public-sector-ai-first-steps
source: "html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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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公部門導入生成式 AI，先做對這三件事

課堂中場，一位中部機關承辦壓低聲音跟我說：「AJ，我們科長要我們導入 AI，但我們連 ChatGPT 帳號都不能申請。」她苦笑：「不是不想做，是不知道怎麼開始才不會踩線。」

這兩年跑部會、地方政府、行政法人的內訓，每場課後都有人問同樣的話：「長官叫我們導入 AI，但我們連 AI 在幹嘛都還沒搞清楚，要從哪開始？」我的答案兩年沒變過：**公部門用 AI 的關卡不是技術，是治理**。難的不是工具，是讓整個單位安心、合規、可累積地用下去。下面三件事是我在現場反覆驗證過的順序。

## 一、先讀懂行政院那十點，再開帳號

很多承辦不知道，行政院早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就函頒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（構）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」共十點，2026 年仍是現行版本。文件只有兩頁，每點都對應現場會踩到的線。第三點很硬：

> 「製作機密文書應由業務承辦人親自撰寫，禁止使用生成式 AI。」 ——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（構）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，第三點

第四點再畫細：承辦人不得向生成式 AI 提供涉及公務應保密、個人及未經機關同意公開的資訊；封閉式地端部署確認安全後才能依機密等級分級使用。兩點合起來，安全邊界清楚了——**機密文書、個資、未公開公務資訊一律不上雲端，要碰就走地端**。剩下就是在線內把工具用熟。

> 給課長、副處長：開訓前把指引十點印給每位同仁，第一堂課前 15 分鐘讀完。比起先教 prompt，先讓大家知道**哪些事不能丟給 AI**，後面才不會出包。

## 二、從會議紀錄開始，不要從計畫書開始

導入 AI 最常見的失敗，是長官一聲「來寫 AI 應用計畫書」，承辦硬挑最敏感的核心業務當示範，怕踩線又卡三個月。順序剛好相反——挑「就算 AI 寫不好，也只是多花十分鐘修改」的任務：

- 會議紀錄初稿整理（雲端 AI 只看去識別化逐字稿）
- 新聞稿、活動文宣的第一版草稿
- 長篇報告、外文資料的重點摘要
- 常見問答（FAQ）擬稿

這四類任務的共同點：重複性高、天然有「承辦覆核」這道防線，剛好對齊指引第二點——**「生成式 AI 產出之資訊，須由業務承辦人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專業之最終判斷」**。這幾件事你本來就會再看一遍，AI 只是幫你少打八成的字。

數位發展部「政府 AI 應用平臺」（TryAI）新聞稿點出機關導入 AI 的三大痛點：「**不敢用、成本高、應用少**」。從會議紀錄入手剛好破解「不敢用」——讓同仁先有體感，後面往敏感業務推阻力會小很多。

## 三、把那位「自己摸出來」的同仁變成單位資產

每個機關都有一兩位——三十多歲的科員、愛玩工具的科長秘書——已經自己摸出怎麼用 ChatGPT 整理會議紀錄。但他三個月後調職或請育嬰假，整個單位又回到零。當天學的是「個人的私房技巧」，不是「單位的標準做法」。課長、副處長要把那位同仁手上的東西制度化：

- 把單位常用提示詞（會議紀錄、公文摘要、文宣）整理成內部範本庫
- 列出已驗證的工具清單，標清楚「哪個工具能丟什麼等級的資料」
- 寫一份簡短覆核 SOP：產出後誰看、看哪些重點、留什麼紀錄
- 新進同仁報到第一週就拿到「我們怎麼用 AI」的說明

這四件事一個下午就能做完，AI 才會從私房工具變成組織能力。TryAI 主打的「先試用後採購」也是同樣道理：先確定組織能不能消化，再花錢買工具。

## 不要等 SOP，先做 PoC

很多機關卡在第一步，是因為長官說「等資訊處先擬完整 SOP 再說」。沒有實作經驗的 SOP，不是寫不出來就是跟業務對不上。對齊指引、選對任務、立好規範——三步沒一步需要高深技術，但缺一步就會半途而廢。

那位課堂中場說「連 ChatGPT 帳號都不能申請」的承辦，後來自己印了指引十點給科長看，把會議紀錄當第一個 PoC。半年後她寄信跟我說，現在全科都在用，連科長都會自己下 prompt 了。她沒做什麼神奇的事，只是把順序排對。

## 資料來源

**本文引語與資料來源**

① 行政院 112 年 8 月 31 日核定、10 月 3 日函頒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（構）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」第二至四點，全文兩頁、共十點，2026 年仍為現行版本（依指引序文持續滾動修正）。原始 PDF：nstc.gov.tw/nstc/attachments/da74d556-5b1b-4cbd-9015-901cce87ff91

② 數位發展部「政府 AI 應用平臺」（TryAI）新聞稿，moda.gov.tw/press/press-releases/17952，提及機關導入 AI 三大痛點「不敢用、成本高、應用少」與「先試用後採購」機制。
